关于组织2019年第四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

信息类别: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09 20:05:40 点击数:

经研究,定于第七周组织2019年第四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1949日—410

二、学习内容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组发〔201629号)、《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办发[2010]9号)、《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中办发[2018]29号)、《中共萍乡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萍学院党字[2018]72号)等文件精神。

三、参加人员

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党委组织部全体人员

四、  学习安排

(一)49日:在本单位自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组发〔201629号)、《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办发[2010]9号)、《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中办发[2018]29号)、《中共萍乡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萍学院党字[2018]72号)等文件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内容。

(二)41010:10:在至善楼第一会议室集中学习。

主持人:陈金印

议程:

1.陈永秀同志传达《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

2.蔡宝琦同志发言

3.陈金印同志讲话。

五、其他事项

(一)党政办负责通知校领导参会,落实好会场布置、茶水等会务工作。

(二)宣传部、组织部负责起草学习会通知,通知参会人员、准备学习资料、做好现场摄影摄像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和考勤工作。

(三)纪委负责会风会纪监督工作。

 

党委宣传部

20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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