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12 21:30:11 点击数: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思想阵地的管理,规范讲座审批程序,凡是我校教师外出讲学、各单位举办讲座等都要经过审批。现将《萍乡学院教职员工外出讲学管理办法》(萍学院发〔2017〕35号)、《萍乡学院举办形势报告会、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暂行办法》(萍学院党〔2015〕29号)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严格执行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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