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9年第一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
信息类别: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10 21:39:13 点击数:
经研究,定于2019年1月14日—1月15日组织2019年第一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19年1月14日—1月15日
二、学习内容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特别是习近平书记视察广东、上海和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纪念刘少奇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等。通过深入学习,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参加人员
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
四、 学习安排
(一)1月14-15日上午:在本单位自学,并将中宣部、教育部编写制作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课件作为参考资料(人民网、新华网、求是网等网站均设了学习页面)。
(二)1月15日下午2:10:在至善楼第一会议室集中学习。
主持人:陈金印同志
议程:
1. 蔡宝琦同志带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摘要);
2. 陈永国同志带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上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摘要);
3. 集体研讨(结合学习内容和学校评建工作);
(1)郭伟同志发言;
(2)邱建丁同志发言;
(3)潘运华同志发言;
(4)刘卫林同志发言;
4.史焕平同志讲话;
5.陈金印同志讲话。
五、其他事项
(一)党政办负责通知校领导参会,落实好会场布置、茶水等会务工作。
(二)宣传部、组织部负责起草学习会通知,通知参会人员、准备学习资料、做好现场摄影摄像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和考勤工作。
(三)纪委负责会风会纪监督工作。
党委宣传部
2019年1月10日